占用孕婦兒童車位 6月29日起最高罰1200
2019/06/05
占用孕婦兒童車位 6月29日起最高罰1200
2019-06-04 聯合報 記者董俞佳╱即時報導
為了友善婦幼停車環境,交通部訂定相關停車位辦法,一年的宣導期將近,交通部指出,今年6月29日開始,違規停放孕婦及育有6歲以下兒童停車位,若被查到將受罰,最高可開罰1200元。因目前仍有一些違規停放案例,交通部呼籲,民眾發揮公德心,避免受罰。
6月29日起違停,最高開罰1200元。記者董俞佳/攝影
交通部去年6月發布施行「孕婦及育有六歲以下兒童者停車位設置管理辦法」,公共停車場應於靠近停車場電梯、人行出入口或管理室等地,設置孕婦、育有6歲以下兒童者專屬停車位,且違規停車者,依照停車場管理辦法,可開罰600至1200元。
交通部路政司指出,1年的宣導期即將到期,本月29日起違規停車就將正式開罰,屆時除了主管機關人員查到時可以開罰之外,民眾也能拍照檢附資料送給主管機關,經確認後開罰。
路政司科長朱大慶表示,停車時要擺放停車證件,如果沒有證件,會被開單取締。如果實際上是孕婦或育有6歲以下兒童,因沒有證而被罰,可以在收到罰單時前往主管機關舉證。不過他說,事後申訴麻煩,仍建議符合資格的人盡快去申請一張停車識別證。朱大慶表示,持孕婦或兒童健康手冊就可以向停車主管機關等單位申請識別證。
停車放上識別証。記者董俞佳/攝影
新聞來源:聯合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