桃園市首處「區間測速照相」 明年元旦開始取締
2019/10/15
桃園市首處「區間測速照相」 明年元旦開始取締
文/自由時報記者 鄭淑婷 桃園報導
桃園市轄內首處、設置於台 61 線西濱快速道路觀音至新屋路段的「區間測速照相」,已於本月 3 日完成驗收後進入密集宣導及公告期程,桃園市政府警察局交通大隊表示,預計明年元旦起開始取締,該路段速限 90 公里,只要駕駛人通過的時間低於約 171 秒將開罰,一張紅單至少 3000 元起跳。
桃園市首處「區間測速照相」,設置於台 61 線西濱快速道路觀音至新屋段,明年元旦開始取締。(桃園市政府警察局提供)
交大表示,現有的取締超速多採用固定桿或活動式測速執法設備,雖能精準偵測車速,但多數駕駛人常因掌控測速設備地點後,往往出現鑽漏洞習慣,只在接近測速設備地點時減速,為了有效遏止超速違規,養成駕駛人「速度管理」的習慣,桃園市警局與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一區養護工程處合作,於桃園市轄內台 61 線北上 52.430 公里處到 47.150 公里處,與南下 47.250 公里處到 52.530 公里處,建置桃園市第一處「區間平均速率照相系統」。
桃園市首處「區間測速照相」,設置於台 61 線西濱快速道路觀音至新屋段,明年元旦開始取締。(桃園市政府警察局提供)
桃園市首處「區間測速照相」,設置於台 61 線西濱快速道路觀音至新屋段,明年元旦開始取締。(桃園市政府警察局提供)
交大表示,在起訖處的門架上共裝設可辨識車牌測速錄影設備 8 套及全景攝影機 4 套、告示牌 11 面,雙向車道均包含在偵測範圍內,即使駕駛行駛路肩,也無法規避超速偵測,此套系統已於本月 3 日完成驗收後進入密集宣導及公告期程,預計明年元旦起開始取締。
交大表示,台 61 線觀音至新屋路段速限 90 公里,執法區間北上路段長約 5265 公尺、南下路段長約 5273 公尺,換算駕駛人通過時間皆不得少於 187 秒,未來將以超速逾 20 公里(時速 111 公里、通過時間約 171 秒)為製單舉發對象。
交大表示,由於該路段為西濱快速道路,違規超速行駛快速道路將比照高速公路罰則,一張紅單至少 3000 元起跳,提醒駕駛行車務必保持安全距離、勿超速,以維護自己及他人行車安全。
新聞來源:自由時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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