你可能沒看車主手冊,兩段式方向燈該怎麼用才不會被開罰?
2020/07/30
文/記者陳英傑 攝影/記者蘇銘翰、陳英傑
近來有歐系進口車車主,因為在國道上切換車道超車,因為方向燈只閃三下,被檢舉達人鎖定未完整使用方向燈,而遭警方開罰。也讓民眾這時才意會到,原來方向燈的設計,其實是有兩段式設計的。
在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一○九條便有提及,變換車道時,應先顯示欲變換車道方向之燈光,並應顯示至完成轉彎或變換車道之行為。
許多近幾年販售的新款進口車,在車主手冊裡都會告知,方向燈具備兩段式設計,第一段是讓後方車輛知道自己的車準備超車,會先閃三下示意,第二段的方向燈才是作為切換車道或轉彎使用。不只歐系進口車,日系進口車如 Mazda CX-5、Mazda 3 也都有此設計。
國產車其實也有同樣設計,像是 Ford Kuga、Mitsubishi Outlander 等,也同樣具備此設計。
近年的新車款,會具備兩段式方向燈設計。
有些車款可以在車輛設定裡,取消輕撥快閃方向燈。
不過有些車的儀表板功能選單,可以由車主設定第一次閃燈時,不同的閃燈次數,如 3/5/7 下,但有些則是無法更改,第一次閃燈固定就是閃三下。一般來說,在車主手冊裡多半會有相關說明介紹。
依照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一○九條「左(右)轉彎時,應先顯示車輛前後之左(右)邊方向燈光;變換車道時,應先顯示欲變換車道方向之燈光,並應顯示至完成轉彎或變換車道之行為」。因此若是對自己的車輛方向燈使用不清楚的車主,建議先參考車主手冊,確認好自己的車輛是否有兩段式設計,避免因使用錯誤,而遭開罰。
新聞來源:自由時報 https://auto.ltn.com.tw/news/15801/4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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