胎紋不足很危險! 雨天國道打水飄自撞還要吃罰單!
2020/06/01
胎紋不足很危險! 雨天國道打水飄自撞還要吃罰單!
聯合報 記者蕭雅娟/台北即時報導
46歲的郭姓男子,今天凌晨駕車行駛在國道1號南向25.1公里重慶路段,疑似因天雨路滑,打會自撞,幸好無釀成追撞車禍,郭僅輕微擦傷,但因輪胎胎紋已磨損至指示點,因胎紋深度不符規定,吃上罰單。
國道警察指出,郭開車從濱江交流道上國道1號要到五股,今天凌晨1時許,行經國道1號南向25.1公里重慶路段時,原本行駛在外側車道,疑似因雨天車輛打滑,先失控衝向內側車道,再彈到外側車道,最後停在中線車道。
郭男依規定繫上安全帶,僅受到擦傷,且無酒駕,但經檢視郭男車輛,輪胎已磨損至磨耗指示點,胎紋明顯不足,依此開出罰單。
警方指出,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1項第17款,輪胎胎紋深度不符規定,處新臺幣3千元以上6千元以下罰鍰。
警方呼籲,用路人應遵守交通規則,雨天行車開啟大燈,保持安全距離,避免超速及任意變換車道,遇到水漂不要驚慌,鬆開油門握緊方向盤,切勿急踩煞車,以免車輛打滑失控,不論前後座乘客均應繫妥安全帶,以免遇到狀況應變不及。
郭男今天在國道1號上打滑自撞,警方發現他胎紋深度明顯不足,依法開出罰單。記者蕭雅娟/翻攝
新聞來源:udn發燒車訊 https://autos.udn.com/autos/story/12168/459890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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